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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大病医疗报销难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7-11-22 15:50:27
内容:

尊敬的部门领导:

我姐姐身患药物难治疗性癫痫病和精神类疾病20多年,近年来身体情况每况日下,几乎生活不能自理。她的家庭在当地被评为贫困户,本身是个精神残疾人,有残疾人证明。今年在亲友的帮助下,筹钱去上海仁济医院(三甲医院)功能神经科做了开颅手术,术后恢复情况还不是很明了。

在家(云溪区文桥镇)购买了农合,11月中旬,我父母拿着从仁济医院开具的一些材料,去云溪区相关部门申请费用报销,但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医院给的材料不全,拒绝我们的申请,要求我们补全材料。所要求补全的材料名称叫做“住院病人出院疾病诊断书”,于是我们去上海仁济医院要求补全材料,医院称,有些医院是有这样的材料,但是他们医院是没有的,每个医院有自己医院的材料出具方式。而且医院给我们开了“病情证明单”和“出院小结”其内容不仅能证明我姐姐在该医院接受过治疗,而且治疗信息比官方要求的“住院病人疾病诊断书”更为详细和完整。这两份材料应该完全等同于官方要求的“住院病人疾病诊断书”。

现在的困难点是,没有这份官方要求的材料,我姐姐的治病费用报销就没有希望,所以我代表我的家人,向市领导反应这种情况,希望得到领导的关注,因为这可能不仅仅是我们一家的事情,很多去大城市,或者大医院接受大病治疗的人,都可能面临这一情况(不在本地接受治疗,是因为本地没有治疗该疾病的医院)。并希望领导能给予我们解决方案。 附件是要求的资料和医院给我们的资料

附件1:uploadfiles/201711/20171122154508451.JPG

附件2:uploadfiles/201711/20171122154524504.JPG

附件3:uploadfiles/201711/20171122154534733.JPG

附件4:uploadfiles/201711/20171122154543989.JPG

附件5:uploadfiles/201711/20171122154551812.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7-11-24 17:13:49
回复内容:

区人社局回复:

根据医保相关政策的规定:医疗报账所须资料是要疾病诊断书,但经我医保中心电话联系该医院,该医院确实是不提供疾病诊断书,只有一个出院记录及诊治记录。经请示岳阳市医保处,可作特殊情况来处理。已经与当事人联系,反馈相关情况,请他下周一来局服务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2017年11月24日

再次反馈: 我姐姐的求助信息非常及时的得到了市领导和区领导的重视,云溪人社局工作人员非常认真且积极的处理了我姐姐的医疗报销问题。在此,我代表我姐姐及家人对政府表示感谢。
再次回复:

为群众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欢迎您再次就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再次回复部门: 云溪区
再次回复时间: 2017-11-29 10: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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