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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独生子女在征地补偿时未享受到国家政策怎么办? |
来信人: | 岁月 |
来信时间: | 2018-07-01 21:11:04 |
内容: | 8前左右,我家所属村组因国家交通建设征地,当时我还在读书,家里的事我都无从所知,父母也是老实农民,对国家有些政策并不知情,在分得征地补偿费时只分了一家三口人的钱,包括到现在,我们村组每次分钱,我们家依然只补偿了三口人的钱,我之前问了政府关于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理论上面我们应多补偿一个人的钱,请问现在我们家没享受到政府关于独生子女的政策该怎么办?最后谢谢政府的耐心回复... |
回复部门: | 云溪区 |
回复时间: | 2018-07-05 16:36:09 |
回复内容: | 经核实,李盼所在原滨江村九组2008年在随岳高速征收过程中应多分一人份额18000元未享受。2016年本组岳化管线征收过程中,经组里协商,多分一人份额给了5000元。2017年本组山林承包人平应分1300元未享受。经与本人(李盼)电话沟通对2008年随岳高速征收款不再追究,对2016年岳化管线征收款5000元也无异议,但2017年本组山林承包款所分1300元未享受有意见。经与当事人协商沟通,李盼同意不再追究1300元之事。但有一要求以后本组有征收必须继续享受多分一人份额政策。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