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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生猪退养
来信人: 岁月
来信时间: 2018-07-23 22:13:54
内容: 我家养殖场大约于2008年左右建设,以前政府是鼓励我们农民自主创业,鼓励我们搞养殖,摆脱贫穷,虽然我家没摆脱贫穷,但因政府政策好,我们老百姓还是很欣慰的。现在因环境整治,政府出了《岳阳市云溪区生猪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家养殖场被定性为限养区,我看了生猪退养工作实施方案,我对政府的态度一直都是支持的,政府出此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整治环境,对我们的生活都会有很好的改善,首先谢谢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带来好的生活环境,其次我想说的是具体的实施方案,我们镇,村,组里面都找了我家里,希望我们配合政府工作,完成退养,我家一直都是抱着支持政府工作的态度做事的,现在要求我们退养,我们也毫无疑问的答应了,可我想说的是,限养区生猪养殖场退养协议,里面写的就是拆迁协议,而且是拆除整个养殖场,并不是养猪场里面的栏杆,第一:我对210每平米的拆迁费有异议,试问政府210每平米能建好一个养殖场吗?第二:我们配合政府工作,退养,我不养猪,我养其他对环境无污染的东西也不可以吗?《岳阳市云溪区生猪退养工作实施方案》里面也说了区农业局牵头指导退养农户转型转产,帮助农户增收致富;这条我觉得很赞,政府完全可以带领我们把养殖场改掉转型做其他的致富之路啦!为什么非要我们签所谓的生猪退养协议?我妈妈一直身体不好,我老爸也就是一个普通的老实农民,我也未成家,试问政府把我们家唯一的经济来源断掉了,还要把我家唯一的财产也准备取缔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8-07-27 16:38:12
回复内容:

网友“岁月”:

您好,你的信件“关于生猪退养”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生猪退养工作的配合与支持。我区退养政策是禁养区养殖户退养按300元/平方米(另加25%设施奖补)执行,限养区养殖户退养根据拆除栏舍面积,按21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含设施奖补)。补偿标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制订,奖补政策执行到2018年12月31日止,如超过时限拆除栏舍是无任何补偿的。禁养区带有强制性,是必须退养,限养区是鼓励退养,如达标排放方可继续养殖。

另外您提出的希望转型转产问题,我区是积极鼓励限养区养殖户转型转产,转产方向应是对环境无污染项目,限养区内并非强行要求拆除栏舍。如您有意愿转型转产,可与当地乡镇及乡镇生猪退养工作组联系,申请转型转产。但大多数养殖户存在侥幸心理,想借转产的理由,将养殖场保留下来后,等退养政策过后继续养殖。针对这一行为,我区今后将定期巡查,发现复养情况将严厉打击。

特此回复。

岳阳市云溪区畜牧水产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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