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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的问题
来信人: 刘先生
来信时间: 2020-04-04 19:47:25
内容:

我们夫妻2人于2018年购买了岳阳市内的一套二手房,当时由于没有缴纳公积金,于是在兴业银行做的商业贷款,现在我妻子的公积金已缴纳满1年了,想把这笔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我妻子的公积金缴纳的岳阳市云溪区,我们夫妻名字只有这一套房子,咨询一下相关部门:是否符合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应该怎么操作?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20-04-07 17:20:54
回复内容:

刘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现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开户之日算起)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必须先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才可结清原商贷,否则将不予办理;原商贷仅限于在商业银行办理的购房(自住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原商贷所购房需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原商贷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累计3期(含3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的本金余额,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汇缴金额、月收入、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云溪管理部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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