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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燃油价格一直上涨,为何云溪片出租车行业得不到油价补贴
来信人: 刘远军
来信时间: 2011-02-21 12:07:09
内容: 既然云溪区交通局,给予我们云溪“面的”交通客运运输权,正规的营运出租车,况且我们“面的”每年都要向区政府交纳2200元管理费,及向物价局交纳200元物价调节金。发改委有文件规定应当给予出租行业一定的补贴,既然有文件规定,就应当实行。现在我们没有拿到补贴,难道是云溪客运所私吞了?请有关部门查证,然后云溪客运混乱,缺乏管理,我们这些面的业主有苦难言,投诉无门。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1-04-13 09:31:0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刘先生:
    接到您“燃油价格一直上涨,为何云溪片出租车行业得不到油价补贴”的信件后,区政府非常重视,分管副区长当即批示由区交通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云溪“面的”是区域内循环代步车,是云溪区内特有的经营车辆。由于历史等诸多的原因,云溪区“面的”车最初是取缔“慢慢游”的代步车,属区域内特有的循环车辆,经过几易主管单位,现由交通局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为了方便群众出行,经向上级相关部门及单位协商,适当放宽了经营范围,在特定的时间,允许有条件的出城,并不是予以发营运证的出租车。 
    二、关于油价补贴的问题。云溪区内“面的” 身份特殊,并不属于国家油价补贴的范畴,不符合国家油价补贴的政策,未纳入油价补贴。由于油价不断攀升,为保证区域内“面的”正常运营,为此,在2011年1月29日,根据云溪区“岳云政专纪[2011] 3号”文件,将云溪区内“面的”票价由原来的(2元/人,3元/2人,5元/3人,6元包车)票价调整为现在的3元/人,5元/2人,6元/3人,8元包车。 
    三、客运市场管理。自3月10日开始,区政府组织区交通局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客运市场集中整治,云溪区的非法营运得到了有效遏制,保持了健康有序的客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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