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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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
来信人: | 曹泽来 |
来信时间: | 2013-03-16 12:46:58 |
内容: | 市长:你好!我是云溪区道仁矶镇丁山村村民,由于各种原因,93年我户口迁出本村,后来招工没办好,我于2009年经村'组社员同意又将户口迁回原址,现在组里个别人,以我们是外面迁回为由(组里还有和我一样情况的还有十几人),不同意分配田土,请问市长我们要怎样才能享有合法权益,谢谢市长能否为我们作个回复!写信人:曹泽来 |
回复部门: | 云溪区 |
回复时间: | 2013-04-17 17:11:31 |
回复内容: | 曹泽来同志:
您好,3月16日收悉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道仁矶镇丁山村曹泽来要求参与组田地调整问题)后,区政府办第一时间将信件转往道仁矶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镇党政领导丁志猛负责牵头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镇、村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找到了丁山村大公组组委会相关人员,宣传了有关土地联产承包的现行政策。在4月10日丁山村大公组通过群众大会确定了土地调整方案,信访人曹泽来分得了应得的土地。同时已联系曹泽来本人,其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此复 道仁矶镇政府 201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