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名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云溪区云港路35号
0730-8412016
负责人
谢岳松
办公时间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8:30—12:00,14:00—17:30 
机构概况

  工作职责: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城市建设工作。参与城建计划的编制和城建重点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对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对中心城区单个项目投资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其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城市公用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组织协调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

  (三)承担村镇建设指导管理责任。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小城镇建设,参与小城镇发展经费、计划编制及管理;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指导重点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承担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和合同备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全区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

  (五)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六)承担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建筑节能工作。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

  (七)承担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和排水许可管理;负责城区排水设施、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管理。

  (八)参与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申报工作,参与全区廉租住房、公共租凭住房、安置房工程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负责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缴、维修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关于职责分工。

  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移交后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