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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来源:云溪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25 08:58

9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聂金华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辉华、熊永初、刘中华、叶小平参加会议,区领导刘正仁、胡蝶、彭明、吴健思、何喜,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伟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小山,区政府办主任廖新华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余良勇同志辞去云溪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任命刘正仁同志、胡蝶同志为云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决定刘正仁同志代理云溪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会上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岳阳市云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草案)》。(胡小康、陈李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