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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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务部污泥干化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4-04 14:59

经审议,2022年4月4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务部污泥干化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务部污泥干化装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巴陵石化公司云溪生化装置内及己内酰胺搬迁场地内

建设单位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水务部污泥干化装置建设项目位于巴陵石化公司云溪生化装置内及己内酰胺搬迁场地内。项目总投资2868.43万元,均为环保投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云溪生化装置现有空地、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项目污水处理场污泥脱水间内分别建设一套处理能力40t/d和30t/d的污泥干化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工程,其余公辅工程均依托场地内现有。项目采用污泥低温热泵干化技术处理巴陵石化公司云溪生化装置污泥9650t/a(包含云溪生化装置现有污泥600t/a,5年处理完毕)、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项目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污泥8600t/a。同时,巴陵石化公司现有七里山、鹰山生化装置在跟随己内酰胺项目搬迁拆除时产生的污泥,在满足设计处理能力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送至云溪生化装置污泥干化装置过渡处置(过渡期为半年),过渡期内未干化处理的污泥须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将污泥含水率降低至30%,有效降低现有污泥体量,并仅将巴陵公司内部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不得作其它处置、利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硬化道路、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切实做好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云溪生化装置污泥干化装置废气(湿污泥进料间臭气、污泥干化装置产生的不凝尾气、污泥干化间臭气、污泥暂存库臭气、鹰山及七里山生化污泥过渡期臭气)、己内酰胺搬迁项目污泥干化装置产生的不凝尾气。云溪生化装置污泥干化装置废气收集经水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依托云溪生化装置现有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己内酰胺搬迁项目污泥干化装置产生的不凝尾气收集进入己内酰胺搬迁项目高浓度臭气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再排入残液焚烧单元处置后,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苯、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排放限值,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云溪生化装置污泥干化装置废水(尾气冷凝器排水、地面冲洗水、鹰山及七里山生化污泥过渡期冷凝器排水)、己内酰胺搬迁项目污泥干化装置废水(尾气冷凝器排水、地面冲洗水),分别在满足云溪生化装置及己内酰胺搬迁项目污水处理场接纳标准后,排入云溪生化装置、己内酰胺搬迁项目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干化后污泥、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均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