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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2018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来信人: 岁月
来信时间: 2018-08-18 14:43:10
内容: 自家花钱买的地基,做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补偿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另外有独生子女证在拆迁房屋过程中享有哪些政策?谢谢政府耐心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8-08-28 19:39:26
回复内容:

“岁月”网友:

您的来信交由区卫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1、目前,云溪区征地补偿标准依照《〈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就《〈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4〕113号)文件的规定来说,并无独生子女相关的条文规定。 若您需了解征地拆迁政策详细情况,可前往云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拆迁部208室咨询或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730-8417993)。

2、经区卫计局调查核实,您所在地为陆城镇枫桥湖村,所在房屋为政府商业用地,不是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能享受多分一份的政策。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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