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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云溪区云溪乡办理(一孩生育证)的问题
来信人: 李云
来信时间: 2015-09-21 23:05:52
内容:

您好!本人近期办理(一孩生育证)时遇上了烦心事。

本人户口在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友好村,  妻子户口在山东,我们均在岳阳楼区上班。近日在村委会办理(一孩生育证)时,被要求持登记表去山东妻子户籍所在地盖章,然后才能办理。而我在云溪区政务网却看刀条文规定并不是这样的。所需资料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由村计生专干在5个工作日或居委会计生专干在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递交《湖南省一孩生育登记表》(附件2)以及申请人提供的下列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向村(居)计生专干领取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申请登记事项。

2.专干代理: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由村计生专干在5个工作日或居委会计生专干在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递交《湖南省一孩生育登记表》以及申请人提供的下列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3.审核办证。

同是还有关于流入已婚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 的所需资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按条文规定我们可以在单位办理,并不需要千里迢迢跑到山东盖个章回来啊。请领导关注此事,提高办事处办事效率,节约百姓时间及金钱。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5-09-29 11:39:57
回复内容:

根据《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一孩生育登记及发证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夫妻双方系省内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在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夫妻双方向工作单位提交下列材料:1.生育证发放登记表;2.结婚证(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登记表里涉及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自己填写后,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理发放一孩生育证。因对象妻子户籍地在山东省,其婚育情况现居住地不清楚,要求户籍地提供相关证明,符合办证流程。

已与当事人李先生取得联系,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告知办理一孩生育生育证流程,当事人现已经办理好一孩生育证,很满意。

云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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